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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房产税征收成本高 试点城市没收益有的还亏了(图)

欧普钢网  2015-05-15 00:00

[摘要] 对于征收房地产税,任志强认为,房地产税没有上位法,没有收取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现行依据的是国务院会议摘要。目前为止,至少今年税务总局的立法中,没有对于收取房地产税的立法计划。

对于征收房地产税,任志强认为,房地产税没有上位法,没有收取房地产税的法律依据,现行依据的是国务院会议摘要。目前为止,至少今年税务总局的立法中,没有对于收取房地产税的立法计划。

关于收取房地产税可以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的说法,任志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收取房地产税高占到17%到18%,现在大概就11%。土地收入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8%(高的时候),即使按国家惯例来说,收取房地产税,也无法平衡地方政府卖地所得的财政收入。

任志强:房产税征收成本高

任志强 CFP 资料

以下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整理的演讲内容:

房地产税主要有两种,流转环节产生的税和保有环节产生的税。我们现在流转环节大概有四大税,保有环节也有几个税,所以在中国,现在不是没有房地产税,而是没有单独叫“房地产税”这个名称而已。

营改增难实现

这次税制改革是把过去的流转税和保有税两个环节的税进行一些调整,比如说流转过程中,从房地产开发来说,有一个说法,就叫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怎么改,现在还不知道,传说中有人说今年要实行,可是也有人说财政部长说没有时间表,不知道什么时候,搞不清楚。

其中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营业税改增值税,有一个什么东西可以抵扣。地产税,可能地方政府得出点税,然后才能说他是给我们一个税票,然后我们才能说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一个成本抵扣了。

但是地方政府会出这个钱吗?如果不出的话,不能抵扣,这部分都得上税,就是两个增值税怎么处理的问题。还有一个增值税是房地产收入的增值税,这两个营改增以后怎么办?不知道。

关于营改增,这里还有一大堆问题没法解决,所以我认为短期出不来。

没有税法支持

关于保有环节的税,我们原来的商业办公的房地产已经在缴纳,但这个缴纳和国际缴纳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还有一些免征的,比如学校免征、住宅是免征的。

之前,两个地方实行了房产税的试点,认真的人会注意到,这个房地产税的法没有上位法,没有依据哪条法律进行房产税收税的法,依据的是国务院会议摘要。

如果通过立法来说,就是违法的,过去就只有条例,所以没法延用条例。

那么法理上还有什么问题呢?一个是三种土地,比如农村的划拨出让,如果要实行房地产税,这三种土地是不是同时实行房地产税?没说。

如果不同时实行,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流转,是不是房子不收税,别的地方收税,划拨而又不收税,如果对原有的税收不减只加,等于在现有的条件上加重消费者的税费,这更不合理。

纳税成本过高

这两个试点,现在情况怎么样呢?其中一个城市大概有两三个亿的收入,乘10倍有就是二十多亿,三十亿的样子,还不如卖一块地的钱多,所以他们不想把它变成正式的税种。

成本多少?据房产局说大概收税成本和税差不多,还有存量部门,据推算,另一个城市收的税还不如收税成本,就是亏的,不到两个亿,要把存量先调查半年,调查完了以后,房子很长时间没有人住,纳税成本很高,该城市也没有从收房地产税中获得任何。

国外收的理论基础有一条,就是当货币资金转为实物资产的时候是免税的,所以我们查查现在收房地产税的国家,把现金收入变成房地产实物的时候都有减税环节,他用利息抵消个人所得税,我给你形成的时候是减税,让你更方便地解决居住问题。

但形成财产以后,你这个财产过去是没交税的,现在要求你交税。中国现在买房子之前先把税交了,把纳税后的资产转化为实物资产之后,如果再收这个税就是强盗。

像美国都是按市场计价,高是6%,有一个计算方式,中国比较麻烦,比如划拨土地,有一部分老房子,房改房,土地价值不一样,后形成土地价值在房价中的比重不一样,这一部分是租金,算不算税也很麻烦。

无法抑制卖地冲动

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说,期望通过房地产税改变地方政府卖地冲动,我觉得是不可能的。

房地产税,就是按正规的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来说,几个大的联邦政府的在地方税中大概占,如果纳入到国家税收中,平均下来就7%左右,高的13%。

从发展中国家转型过程中平均下来,它所占的比例并没有那么高,中国现在这四种税或者五六种税加起来大体占到国家税收的11%到13%,也就这么一个水平。过去高的时候,占到17%到18%,现在大概就11%。土地收入占多少?地方财政收入高的时候占到78%,即使按国家惯例来说,把房地产税都收了,能不能顶过地方财政的卖地冲动?顶不了,一点用没有。

我觉得在现有的条件下加税,原来的方案还包括要减免土地使用税等等,所占的比重就更低了。

因此用一种理论说,用保有环节的税来解决替代我们现有的土地出让金的说法,是没算过帐的说法,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个人觉得,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也就是说说,至少今年税务总局的立法中,没有这个计划。我很希望我们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能够出一套东西,好证明根本就不能收,或者收不上来这个税,尤其是这种税根本不可能替代土地出让金和解决地方的困难,这是你们研究后的标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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