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收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昨日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收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昨日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原来,很多居民都是企业 人,包括个税等都间接由企业代为处理了纳税实务。但由于当前居民个人越来越多地涉及到直接纳税行为,将纳税识别号推广到个人已经成为趋势。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就明确,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纳税人识别号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早已在发达国家广泛使用。对于中国来说,未来《征求意见稿》通过后,只要发生应纳税的经济行为,可能就需要登记纳税人 识别号。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如下的使用环境。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 人识别号。
2014年北海新建住宅均价5792元/平 环比下跌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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