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北海工作不用再愁租房问题了!记者了解到,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将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北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大学毕业生“筑巢”,毕业就业哪里去?北海可住公租房!
■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只需满足相关条件■目前仍处于准备阶段,租金及申请日期尚未公布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北海工作不用再愁租房问题了!记者了解到,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将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2014年12月29日,《北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了解到,《办法》对之前实行的公租房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和规范,并将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纳为可申请对象。
据了解,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在本市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社保费累计达到1年以上。此外,申请人在本市区城镇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或者其他保障性住房,其父母在本市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均可申请公租房。
据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介绍,新的《办法》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但目前仍处于准备阶段。至于公租房的租金、其他细则和正式申请日期,需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细节后,再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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