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205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对象由85元提高到101元,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768.79万元,惠及3652户1.0881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770.65万元,惠及1.791万户6.0154万人,全县城乡低保实现动态“应保尽保”。
2014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205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对象由85元提高到101元,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3768.79万元,惠及3652户1.0881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770.65万元,惠及1.791万户6.0154万人,全县城乡低保实现动态“应保尽保”。
在落实低保工作中,该县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城乡低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加深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确保低保对象不漏登、不漏保。同时,加大规范和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低保入户普查工作,杜绝“人情保”“错保”等现象。据统计,通过系统核查和入户走访核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789户3081人给予停保处理,对“应保未保”的5户20人给予补保,对3户给予提高居民家庭保障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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