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住宅小区停车场 为何按商业标准收费

南国早报  作者:经小飞 阳小芳  2015-02-13 09:47

[摘要] “业主每天开车回家吃饭,晚上过夜,均按小时来收取停车费,一天进出小区几次仅停车就要花费近30元。”近日,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该小区本来是普通住宅小区,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却按商业标准收取,一些没买车位的业主连称“不敢开车回家”。

住宅小区停车场 为何按商业标准收费

南宁物价部门表示此举违规

业主每天开车回家吃饭,晚上过夜,均按来收取停车费,一天进出小区几次仅停车就要花费近30元。”近日,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该小区本来是普通住宅小区,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却按商业标准收取,一些没买车位的业主连称“不敢开车回家”。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类似这样不给业主办理月票,一天内跨时段停车被累加收费的情况,物价部门虽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小区物业依然“我行我素”

现象一:普通住宅小区 按商业标准收费

2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竹溪大道86号的广源国际社区,说起小区内露天停车收费的问题,很多业主表示有意见。一业主告诉记者,他是去年下半年入住该小区的,家里有两辆车只买了一个停车位。之前小车停在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都是免费的,自2月1日小区物业开始对露天停车位收费以来,很多业主连称“停不起”。“按照物业的收费标准,1~3内,一次收费5元,46元,57元。中午回家吃个饭,超过1就是5元;下班回家后,从傍晚6时停到第二天上午8时,要被收取白天和晚上两个时段的费用。算下来,一天进出小区的停车费要近30元。”

说法:广源国际社区物业管理处的王经理说,根据小区2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标准,每次停车1内免费,超过1的每次收费按计算,一天24内,如果是业主的同一辆车进出,高收费为12元,物业的停车系统有记录,进出小区时可出示当天停车的票据。对业主反映的一天被收取近30元停车费的事,他们会进一步调查。

现象二:跨越两个时段 停车累加收取

2月10日上午,记者在民发大观天下小区采访时,一些业主也反映了他们的疑惑。业主黄女士说,上个月她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从下午5时一直停到第二天上午7时,被收了9元停车费,收费员解释,其中白天收3元,过夜收6元。现场相关收费管理人员证实了这一收费标准。

黄女士认为,现在一套房价动不动就几十万上百万元,一般家庭买了房子装修后,不一定还拿得出钱来买车位。如此高的停车费,确实让那些没买车位的业主压力大。

说法:民发大观天下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一姓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物业会进一步向物价部门了解,如果确定24内两个时段停车不能累加收费,物业会按规定调整。

现象三:不给办月票 业主压力大

对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业主反映多的是,物业公司凭什么不给业主办理停车月票?业主认为,公共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按次收费,不允许业主办理月票,增加了业主的开支也侵害了业主的权利。

广源国际社区一业主说,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室外停车场给业主办理月票的,小型汽车高收费不能超过110元,而采取按次收费,每月的停车费少也要几百元。

说法:广源国际社区物业管理处的王经理说,因小区内的一些地下停车位还没交付使用,小区内现有的露天停车位很有限,仅有200多个。如果给业主办月卡,就会出现办的月卡多而停车位少,容易引发矛盾。为此物业才采取按次收费管理。

民发大观天下物业管理处理的有关负责人称,小区的业主可租用小区内其他业主的车位或者开发商还没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租金为350元/月。小区的露天停车位,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商铺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的需要。

业主认为,对小区内公共停车位有限的问题,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参照其他一些管理得好的小区的做法,轮流排队办理月票,这样既公平也兼顾了小区业主的利益。

物价部门:停车收费要按指导价收取

就以上业主反映的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南宁市物价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回复,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宅小区按照商业收费标准是不允许的。

根据现行规定,小车临时停放高的收费标准,从7时到20时室外的为3元/次;过夜从20时到次日7时室外为6元/次。该收费标准还特别注明,车辆临时停放1(含1)内不得收费;业主有办理车辆停放服务月票或车位租赁月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办理月票;车辆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内(含24),只可计收一次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租赁费;跨时段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就相关情况,物价部门会进一步调查。

今年房地产推行营改增试点 或采取过渡性政策

今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广西百姓将享受实惠

南宁东站6月30日将可实现东西循环(图)

广西多地出现大雾天气(组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北海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