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合浦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注册工作已于2014年12月20日结束。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将领取到的车牌悬挂在车后面,以便让民警识别。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用车时要随身携带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检查。
3月13日至17日连续5天,合浦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秩序中队、车管所民警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县城首次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132起,对其中47辆未登记注册、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按有关规定予以暂扣。
据了解,合浦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注册工作已于2014年12月20日结束。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将领取到的车牌悬挂在车后面,以便让民警识别。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用车时要随身携带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主动配合交管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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