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明小长假在即,一些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酝酿上涨,部分地区的景点上涨密集引发热议。近日,国家旅游局表示将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据新华网3月25日报道)
清明小长假在即,一些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酝酿上涨,部分地区的景点上涨密集引发热议。近日,国家旅游局表示将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据新华网3月25日报道)
目前,我国大多景区门票的价格,实行的是以省为单位、省级统筹协调下的省、市、县三级定价管理模式,缺少统一部署。因此,30多个省市区,就有30多个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或规定。尽管在大原则上,各地与国家精神保持一致,但在一些关键的技术细节上,不可避免出现混乱、漏洞,反映到景区票价的制定和执行上,就出现了涨价乱象。
首先,涨价时间节点不统一。国家规定,同一门票价格的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但没有统一规定具体什么时间可涨或不能涨。如上海、浙江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应当在调价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安徽、新疆则规定,应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而江苏等地则基本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于是,有的景区在重大节假日不能随意涨价,有的则可以涨价,景区涨价给人无序的印象。
其次,调价程序不统一甚至不透明。有的地方明确规定,景区门票涨价须经过听证,并明确听证代表选拔等;有的省份则规定,景区调价听证具有选择性,且听证组织规则不明确。如此反差和不一致,给人的感觉是,各地的调价听证会太过随意,终形成的价格自然就有失公正和说服力。
此外,景区票价都依据哪些因素(比如景区类型、景区级别、景区知名度、经营成本等)确定,各地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规范,很大程度上都是靠各省价格部门自行揣摩和掌握,可谓是一地一把尺、一人一看法。这样,即便是同类景区,各地制定出来的票价也可能是千差万别,显得较为凌乱。
就此而言,我国景区一到节假日就涨声四起,乱象频仍,普遍贵过外国,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严重的顶层制度设计缺失的问题。这对监管者能否创新思维、及时补漏、理顺工作机制、尽到监管责任,是一个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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