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一公司租用厂房办公,在交纳5万元押金后却没有交租金。公司既不搬走厂房内的设备、办公用品等财产,也不交纳租金和占用费。5年过去了,租金等费用从原来的100多万元上升至390万元
广西一公司租用厂房办公,在交纳5万元押金后却没有交租金。公司既不搬走厂房内的设备、办公用品等财产,也不交纳租金和占用费。5年过去了,租金等费用从原来的100多万元上升至390万元。法院二审判决下来后,该公司依然没有自觉腾迁厂房内物品。8月27日,西乡塘法院执行局法官对该厂房内的物品进行查封,将厂房移交给申请人。记者了解到,被查封的物品将进行评估拍卖。
2007年,广西西南数据通讯有限公司租用了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位于科园大道的一栋房子,作为生产电子产品的厂房和办公用地。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11年。可自从交纳5万元押金后,该公司就一直没有交纳租金,也没有在此处办公,但其厂内的设备和办公设备仍然留在租赁厂房内,导致厂房无法继续使用。
2012年6月,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向西乡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欠下的租金。其间,由于一些原因,该案曾一度中断审理。2014年10月24日,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租赁合同已经于2011年解除。法院判令该公司搬离租赁的厂房,并支付租金、违约金、2011年至起诉时的房屋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90万元。
广西西南数据通讯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今年初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是该公司却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作出裁定,该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双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裁决后,该公司仍然未将租赁厂房内的设备和物品搬离。今年6月,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受理后,向该公司发出曝光预告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但对方拒绝报告财产情况。8月21日,西乡塘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过现场核实,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未办理租赁厂房。
8月27日9时,执行法院来到科园大道该租赁厂房进行强制执行。这次执行,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并在法院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同时,西乡塘法院首次使用车载指挥系统,将现场情况发送到区高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实时情况提出一些注意事项,远程指导法官现场执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厂房内已经无人办公,但还留有不少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物件,都蒙上了一层灰。执行人员对厂房内的设备以及办公用品等进行一一清点、查封登记后,将厂房移交给南宁市某中心。执法法官称,下一步将对查封物品进行评估拍卖,用以抵偿该公司所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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