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永安镇供销社与城治村大坡麓第八村民小组,曾为一块200多平方米土地的权属对簿公堂,村民认为供销社取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存在不少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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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献地协约”办土地证不符合法规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范忠信教授了解此案后,给第八村民小组予以法律援助。范教授说,永安供销社是利用“献地协约”,骗取了土地证。“献地协约”即使是真实的,也是无效的。因为《献地协约》名为“献地”,实为非法买卖土地,而我国历年来的宪法和土地法律规范,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例如,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都规定禁止任何单位直接向农村社队购地、租地或变相购地。
范教授表示,根据我国有关的土地法律规范精神,只有通过政府征收或征地形式,并进行公平补偿、履行公示或公告程序之后,农村集体土地才有可能转变为国有土地。但从本案的相关材料来看,涉案土地从来没有被政府征收过,也没有进行过任何补偿,土地证在颁发前也没有履行过公示或公告程序,既然如此,涉案集体土地又怎么能够转变为国有土地呢?
但记者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县国土局未能提供这些法定资料。第八村民小组希望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也迟迟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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