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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0年楼市可能面临突出问题:住房品质低劣

上海证券报  2015-05-20 10:01

[摘要] 中国楼市发展背景已悄然发生深刻的转变,未来十年将出现两个趋势性的变化:一是居民需求热点由“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住房市场会出现重大结构性调整。二是供求形势由“供不应求”向“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转变,房价结构调整不可避免。

需求热点由“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

展望未来十年市场形势,预计将发生两个趋势性的转变:

一是居民需求热点由“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住房市场不会出现整体崩盘。尽管存量住房从数量上已经出现结构性过剩,但是多数居民家庭对现有居住状况并不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期望仍很迫切,优质住宅的短缺仍将维持一段时间。从人口流向看,中国作为发展极不平衡的大国,人口的城镇化、大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等力量是同时并进、共同存在的,不会在短时间内出现一边倒式的需求萎缩态势。大城市病的集中爆发将使部分富裕家庭对其产生厌恶感,从而激发了大城市郊区化的动力。但又有不少人口因大城市的高收入和高水准公共服务等,而被从中小城市吸引过来,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城市富裕阶层家庭郊区化的空缺弥补。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中国住房市场不会出现断崖式的需求崩溃,但有可能会出现重大结构性调整。

二是供求形势由“供不应求”向“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转变,房价结构调整不可避免。由快速城镇化与国民收入高增长所带来的住房总量短缺已经趋于尾声。多数城市住房出现结构性过剩,房地产市场持续滞销。一、二线城市将进入存量消化期,房价短期相对稳定。前期的疯狂上涨诱发了一、二线城市大量新房集中上市,已经形成阶段性高供给态势。为消化结高房价与阶段性高供给,一、二线城市住房价格将进入盘整期。但从长期看,一、二线城市的住房刚性需求仍可能是增长的,因而短期盘整主要是应对阶段性供应过剩问题。三四线城市楼市可能颓势延续,局部鬼城现象凸显。三、四线城市由于前期突击造城运动产生的大量住房供给,在未来人口外流的条件下,鬼城现象可能扩大。与一、二线城市不同,部分三、四线城市住房刚性需求从长期看是萎缩的,因而也就存在住房过剩的可能性。

放开城镇居民自建房 重构住房开发模式

在地方政府、银行与开发商三位一体共同主导垄断商品房供给的条件下,住房品质低下价格畸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人们日益精细化的住房需求,存量结构性过剩与优质住房短缺同时并存的矛盾难以缓解。尽管政府已经出台诸多政策以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但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开发模式没有全面改革,居民住房条件难以得到快速改善,更多的是在深化住房投机与结构性过剩。具体表现为:商品房位置越盖越远且产品风格简单重复,既无法上班也无法正常生活,孩子上学老人就医均十分困难,只能依赖投机者购买;住房消费者在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期房预售制的助推下,虚假宣传、住房品质低劣、销售欺诈现象普遍存在,购房者权益普遍被侵犯,但维权极为困难;住房建筑质量低劣维护成本较高,住房规划设计简单克隆现象普遍,难以满足居民家庭追求品质生活需要;物业管理水平较低下,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或冲突多发;绿色、环保、智能等新技术和理念推广应用较慢等。

较高的居民住房条件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三位一体的商品房开发模式更适合于大开发时代,而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品质需求。不改变住房开发模式而依赖单纯的政策刺激,不能有效激发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而只会使商品房非理性投机与结构性过剩更加严重。政策重点应及时顺应市场形势的转变,以放开城镇居民自建房为契机,重构住房开发模式。不断提高居民住房品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城镇居民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自建住房,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有效激发居民改善住房的愿望,促进经济增长。农村居民可以在宅基地上低成本地自建住房,但城镇居民却只能高价向开发商购买质量低劣风格雷同的商品住房,这必然抑制城镇居民住房改善需求的释放。当前虽然中央政府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购地自建房,但绝大多数城市政府都禁止了城镇自建房,或给自建房设置了极高的制度障碍,使其无法付诸实践。主要包括:通过地方法规直接禁止居民自建房;提高拿地门槛使个人无法拿地建房;建房报批办证手续极其繁杂,使个人无法完成;地方政府规划法规对个人自建房进行限制等。

全面放开城镇自建房,一是需要从中央层面出台相对法规,对个人自建房的权利进行全面保护,废除地方政府对个人自建房设置的种种政策限制;二是降低拿地门槛,划小地块出让;三是全面改革规划制度,建立与个人购地自建房相适应的城镇规划体系;四是废除房屋建设的面积套型限制;五是简化繁杂的报建审批、办证手续,清理昂贵的报建与办土地证房产证费用;六是探索与代建、合作建房、自建住房相适应的住房融资模式,为代建、合作建房、自建住房低成本信贷支持;七是禁止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拆城镇居民住房用以开发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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