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多年了,这里一直是一条通道。现在竟有人要在这里盖楼?”5月25日,家住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前进南一街的农先生反映,有人把自己位于前进南一街60号住宅边上的通道围起来打地基,准备盖楼。
调查
建房者已然通过相关审批
开工许可证
带着农先生的疑惑,记者先是来到开工证明的审批单位。在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处私有房屋建设者名为陈海英,其申请开工证也出具了相关前置证件,其中主要的两件,一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土地使用证。相关负责人介绍,陈海英的这些证件都齐全,因而住建局根据其申请批下了开工证。
记者从陈海英5月11日递交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中看到,她当时所提供的材料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一项写着“无”。而住建局工作人员翻找到陈海英所提供的材料,却有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证上手写日期为2014年7月8日。
这份土地使用证成为新的疑点。记者其后随农先生来到南宁市国土局良庆区分局。在这里,记者看到了陈海英曾经递交的购房(地)证明(复印件)。该证明材料显示,陈海英曾于2001年从邕宁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为南宁市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下这块地,价格为68558.4元。
南宁市国土局良庆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陈海英已结清地价款,又有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门牌证明等材料,权属来源清楚,所以核发了土地使用证。
记者从南宁市规划局良庆区分局了解到,前进南一街这一排住宅的土地规划性质,的确属于城镇住宅用地,这其中也包括陈海英那块63.48平方米的土地。相关负责人称,既划作城镇住宅用地,当然也应根据陈海英的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至于农先生等业主对该块土地的疑惑,还有待做进一步调查,才能接受记者采访。
疑惑
15年前的地也未建房?
然而,在各方业主的材料上,还有不少疑点让农先生看不明白。一是陈海英的土地使用证为“南宁国用”字号,取得时间为2000年;农先生等人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却来自邕宁县国土局,取得时间为1994年。
另外,陈海英的土地使用证上,取得价格一栏注明“0.2666万元”,这与其购地收据上的数据不符。农先生认为,如果是陈海英的土地使用证上标错价格,那未免也太随意了,难免令人生疑。农先生介绍,自己早在1994年就买下南一街60号这块地,当时都花了11万元;58号业主陆女士也表示,她2003年购买自己这块地时,花了25万元。
另外令农先生疑惑的是,即便陈海英的土地使用权始自2000年,那这15年来为什么不建房?
对于前进南一街业主农先生反映的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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