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时花800万元买了两套房,没想到被骗,一陷进去就是三年多,胜诉至今仍拿不回1200万执行款。”对黄林生(化名)来说,一起因购房遭遇“一房四卖”的骗局,在广州把他拖进“讨债”的泥潭。
“追款”遇阻
因志联公司明显涉嫌违约,担心拿不回购房款,2012年3月黄林生将志联公司起诉至越秀区法院。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志联地产公司将合同预售房屋转卖他人,构成违约。法院后判决:总计返还购房者800万元购房款,另两套房每套赔偿200万元,总计需支付黄林生1200万元赔付款。
然而事后的赔付,却波折不断。因志联公司未按法定期限支付款项,为尽快追回款项,中途黄林生以自己家人名下的两套房作为担保,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冻结涉案地产公司名下的1200万元相应价值财产。卷宗显示,2012年4月,法院查封了志联公司名下楼盘1801、3104、805、504房共4套房的房屋产权;2012年10月黄林生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予以立案执行。
志联公司被查封的4套房,之后启动了拍卖程序。据黄林生称,截至2014年5月,4套房均拍卖完毕。同年6月,黄林生向越秀法院申请将执行回来的款项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权。
就在黄林生以为房屋拍卖款已到了法院,自己即将领取1200万元赔付款时,却节外生枝。2015年1月8日,广州中院裁定受理另一名债权人黄攀云对志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据此越秀法院告知黄林生,其申请执行案被裁定“终结执行”。于此,他想拿回1200万赔付款,中途搁浅。
记者了解到,2013年至2014年间,各自为阵的部分债权人在广州市荔湾区、越秀区、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法院及广州中院等密集起诉、查封、拍卖志联公司财产。各法院之间的诉讼、执行疑因没有相关部门协调,导致债权人“先到先得”,晚诉讼的债权人难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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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房价"跌个不停"同比2014年9月下降6.64%(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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